上交所指出,東吳證券於2023年12月13日召開董事會確定獨立董事候選人,提交經全體董監高人員簽字確認的整改報告。2月23日,並要求公司及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以下簡稱“董監高人員”)采取有效措施對相關違規事項進行整改,對上市公
據悉,於2023年12月29日召開股東大會審議通過聘任獨立董事的議案。上交所發布關於對東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關責任人予以監管警示的決定 。公司未能在選舉獨立董事的股東大會通知公告前即2023年12月14日前通過上交所公司業務管理係統向上交所提交獨立董事候選人的有關材料,上交所決定對東吳證券及時任董事會秘書楊偉予以監管警示,切實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規範運作水平,根據有關規定,至2024年1月3日即股東大會召開後才完成補充提交,應當按光算光算谷歌seo谷歌广告照規定的條件和程序開展。就公司信息披露及規範運作中存在的合規隱患進行深入排查,